(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7门满分共计7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3个模块: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的总分×0.5+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 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最低录取资格线为600分。 c)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非空乘空保专业 a)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最低录取资格线为650分。 b)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满分100分。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模块,考试时间6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 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125分。 c)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英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语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 (2)非空乘空保专业 a) 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成绩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145分。 b)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英语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数学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语文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可参考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 (三) 对高中往届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模块,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 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 入学测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50分。 c)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信息科技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团体管理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生涯规划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心智礼仪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时事政治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法律道德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对高中毕业生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评价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非空乘空保专业 a) 入学测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资格线为55分。 b)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信息科技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团体管理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生涯规划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心智礼仪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时事政治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法律道德成绩顺序分出先后,对高中毕业生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评价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各类征求志愿录取参照上述录取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