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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SCAC上海市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4-15浏览次数:

2019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浦东校区地址为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浦东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空中乘务

专科

3

8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专科

3

5

民航运输

专科

3

20

民航运输(民航电子商务)

专科

3

6

民航运输(航空旅游服务)

专科

3

6

航空物流

专科

3

5

机场运行(民航机场气象观测)

专科

3

5

机场运行(航空港管理)

专科

3

8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专科

3

6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专科

3

14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专科

3

5

飞行器制造技术

专科

3

10

飞机结构修理

专科

3

6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专科

3

5

通用航空器维修(直升机维修)

专科

3

5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专科

3

6

合计

12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2、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还需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

3、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面试时间:4月15日13:00-15:00,地点:徐汇校区龙华西路1号。此前已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无需重复面试。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14:00 —15:40 数学

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5日下午

测试科目:民航基础知识、英语听力

地点:徐汇校区:龙华西路1号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1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沪教委学〔2019〕21号)规定的加分。

四、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超过70分(含70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录取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非空乘空保专业,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超过70分(含70分),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录取过程如出现同分,依次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外语、数学、语文、职业技能测试英语听力成绩。

七、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八、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

九、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年(沪价费[2017]2号),其他专业学费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346932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cac.edu.cn

招生信息网: zs.shcac.edu.cn

咨询电话:021-34693230,64572049

十七、其他须知

(一)咨询

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zs.shcac.edu.cn)了解自主招生最新信息。

咨询电话:021-34693230,64572049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9:00-22:00,18日(星期四)9:00-12: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三)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2019年4月19日8:30至14:00,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到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上海市三校生高考考生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确认手续完成后,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2、现场确认时须携带:

(1)网报流水号(牢记,现场需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户口簿;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3张;

(四)网上缴费

已完成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过时网上缴费系统将关闭,未缴费学生将不具备三校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其他说明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团队意识和民航职业素养,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正规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