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1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沪教委学〔2019〕21号)规定的加分。 四、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超过70分(含70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按录取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非空乘空保专业,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超过70分(含70分),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考生录取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录取过程如出现同分,依次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外语、数学、语文、职业技能测试英语听力成绩。 七、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八、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 九、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