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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招生报到须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8-12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

你已被我院录取,欢迎你来我院学习。请你按下述事项做好报到准备: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8:00~15: 00(无故逾期作自动放弃)。

2、请带好(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

          (4)《军训须知》回执;

          (5)相关专业《服装征询意向表》。

二、缴费

    为了让新生快捷办理缴纳学杂费手续,学院计划财务处采用银行卡批量划扣缴费方式,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新生必须于20169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任意网点开卡,并将学杂费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中国银行IC卡中(银行卡由学校统一制作,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此卡为学院指定的唯一学杂费批量划扣专用银行卡,是您以后缴纳学费的专用卡。在校期间此卡也将用于发放奖助学金等各类费用,请妥善保管。

2、中国银行按学院收费标准于201699日划扣学杂费。中国银行在划扣学杂费时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学院在扣款成功后,将在开学后统一发放缴费凭据。

3、异地存款,当地银行需另收5‰的手续费,故请外省市学生多预存100元或在扣款日前保证账户余额充足。

4、缴费项目

(1)学费7500元/学年。

(2)书杂代办费800元/学年(预收,按实际费用结算)。

(3)军训费1080元(预收,按实际费用结算)。

(4)服装费: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服装费2000/人;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结构修理、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直升机维修)等专业学生工作服400/人。校服及工作服制作以个人自愿为原则,请在报到当天将填妥的相关表格交给辅导员老师。

特别提醒:新生报到、军训期间除上述缴费项目外,学院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住宿

1、报到当天本市新生可办理住宿申请登记,由学院统筹安排。学院将根据空余床位

按照路途的远近和出行方便程度来确定住宿名单,在军训结束后通知可住宿学生入住。

2外省市新生报到当天由学院统筹安排住宿。

3、住宿学生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全部自备自理。住宿费在开学后由学院安排统一收取。

四、学生资助

1、因本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资助的同学,请认真阅读随本函寄出的《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手册》,填写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先到父母单位或乡镇街道盖章,后到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报到时将此表交辅导员。也可到我院网站http://www.shcac.edu.cn校园生活学生资助栏目查询相关资助工作内容。

2、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先在当地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未能成功,到校后也可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校园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后统一办理。http://www.shcac.edu.cn/html/xysh/xszz/1.html

3、学院在报到现场开设绿色通道,请需要的同学携带好当地乡镇民政部门的证明前来办理。

4、我院其他资助形式可查阅《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手册》,也可在报到现场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于9月10日起登陆学院招生网zs.shcac.edu.cn,点击“新生报到”栏目查看分班名单,了解自己的分班及教室信息,查看开学工作安排。

2、认真阅读《军训须知》,报到时请将《军训须知》回执交辅导员老师。

3、请未满18周岁(199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学生家长报到当日前往我院保健站接待处签写《上海市麻腮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新疆籍未满18岁学生家长还需签写《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六、报到地点

1、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龙华机场内丰谷路与云锦路口)学生事务中心

2、市内交通:41、44、87、104、809、864到龙华终点站,56、714、733、932、166、167、龙吴线到龙华,734、933到龙华机场站(丰谷路民航学院);轨道交通1号线至徐家汇站换864或44,3号线至龙漕路站换809,4号线到上海体育场站换乘864路或44路到龙华终点站,7号线到船厂路站换乘933路到龙华机场站,11号线到云锦路站从7号口出步行即可。

七、联系电话

报到事宜:021-34693236(周二、周五9:00-11:00)

资助事宜:021-34693345(8月1日-9月5日周末除外9:00-15:00)

住宿事宜:021-34691003(周二、周五9:00-11:00)

户口事宜:021-64568542(每周二、五9:00-11:00)

录取事宜:021-34693230 (每周二、五9:00-15:30)

注:1、《录取通知书》请于报到前自行复印备用。

2、有《兵役证》的同学请带好复印件。

3、请考生凭《录取通知》到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报到时缴辅导员老师。

4、准备10张1寸近期彩色报名照片,开学后用于制*件。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